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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女子因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獲刑七個月 系今年首例
  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湯洋)白某明知牛肺子等沒有經過檢疫,仍銷售給曾某某父子,對方加工熟後,再銷售給沈陽各大農貿市場。
  昨日,記者瞭解到,白某因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獲刑七個月,曾某某父子已被另案處理。
  這是沈陽今年首例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例。
  11噸未經檢疫牛副產品 被運回沈陽
  今年1月中旬,80後女子白某在新疆的一個貨站,以8萬元的價格,向曾某銷售未經檢疫而且死因不明的牛腸、牛百葉、牛肺子等牛副產品共計11噸。
  當日,曾某的父親曾某某在位於沈陽市大東區的一家銀行將貨款8萬元匯給白某。
  曾某將這些食品運回沈陽後,父子倆進行銷售。
  今年2月下旬,公安機關在沈陽市大東區一齣租房內,查扣這些食品。
  經沈陽市大東區動物衛生監督所、沈陽市動物衛生監督所、遼寧省動物衛生監督所鑒定,該批牛肺為死因不明的牛副產品,檢疫證明無效,經遼寧省食品安全標準與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專家評估論證,長期使用死因不明的牛副產品,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危害。
  死牛肺子被加工熟後 銷往沈陽各大農貿市場
  今年4月下旬,白某前往公安機關投案自首。白某是一名80後,文化程度不高,涉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犯罪被刑事拘留。
  白某交代,她賣給曾某的牛肺子等從當地的一家屠宰場收購的,“知道不能吃,但也沒有多想。”這些牛副產品雖然有檢疫證明,但檢疫證明是不合格的,“檢疫時沒有看到貨,沒有稱重,也沒有消毒。”
  白某銷售給曾某的牛肺子不少都是黑色的,“黑色的裡面帶血,屠宰之前就已經死了,沒有經過放血,是死牛的肺子。”
  曾某某表示,他們從白某處買的牛肺子等自己家裡人都不吃,加工成熟的,每斤加價2元錢,銷往沈陽各個農貿市場。
  塔灣北行農貿市場一名攤主回憶,其從曾某某處上過筋頭、奶渣、肺子,都是煮熟的,用塑料袋包裝的,之後銷售給沈陽去進貨的一些飯店,也有些賣給外地去批發的顧客,還有一些是零售的。
  小河沿早市一名攤主表示,他從曾某某處上的貨,都在市場上以零售的方式銷售給附近居民了。
  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 女子獲刑7個月
  今年8月中旬,檢察機關將此案起訴到法院。
  大東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審理此案認為,白某明知銷售的食品不符合衛生標準而逆行銷售,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危害,其行為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,依法應予懲處。白某犯罪以後自動投案,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是自首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。
  鑒於白某為初犯,能認知行為違法性,可酌情從輕處罰。
  昨日,記者從大東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瞭解到,白某一審被判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,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,並處罰金八萬元。曾某和曾某某已經被另案處理。
  據瞭解,這是沈陽今年首例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犯罪案例。
  (原標題:11噸未經檢疫牛肺子銷往沈各大農貿市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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