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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中新社電 21日,河南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1日在桐柏縣對楊士付強姦、猥褻兒童一案作出一審判決。被告人楊士付犯強姦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犯猥褻兒童罪,判處有期徒刑14年,剝奪政治權利4年。決定執行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事件回放
楊士付原系桐柏縣某鎮小學一名教師,自2012年春至案發,楊士付對所在學校兩名女學生實施姦淫,對多名女學生多次實施猥褻行為。
(原標題:性侵小學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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